本报讯(记者 朱金英)3月31日至4月3日,椒江区残联理事长蔡希带领残联工作人员赴乐清等地,就兄弟县市残联如何开展省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进行考察调研。
2008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该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以解决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康复为重点,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努力使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小康生活。
椒江区残联理事长蔡希,党组副书记叶敏芳,副理事长王小燕、黄正西、黄永义带领工作人员走访了浙江省遂昌县、泰顺县、文成县、乐清市四个县(市、区)。每到一地,椒江区残联工作人员都向当地残联详细了解当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概况,并就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
经过考察走访,椒江区残联工作人员对乐清等四地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打算、四地残联的各项业务工作有了详细的了解,康复、劳动就业等各线工作人员都结识了一批残疾人工作者,便于今后进一步的联系和交流。图为乐清市残联理事长正在向椒江区残联考察团介绍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