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椒江区残联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
| 本报记者 罗永飞 |
| ( 2008-05-08 第01版 ) | 【回页首】【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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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罗永飞)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4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正式印发。4月17日,椒江区残联召集全区各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集中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会议由椒江区残联党组副书记叶敏芳主持。 会上,叶敏芳副书记向与会成员传达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意见》精神,做到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三是要结合我省当前残疾人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实施工作。四是要及时向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传达会议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送到每一位残疾人的心坎上。 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指导新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与会人员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实施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椒江区残联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 本报讯(记者 罗永飞)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4月25日下午,椒江区残联组织人员专门学习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 会上,椒江区残联理事长蔡希对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作了解读,指出本次修订案突出了四个亮点:一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做到既与国际公约衔接,又更加充分地保护残疾人权益;二是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预防残疾的发生以及减轻残疾程度;三是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从一项具体措施提升为法律制度;四是强化各级政府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职责,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的实现。他强调,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使残疾人工作面临新的机遇、新的起点和新的挑战,残疾人工作者身上的担子将越来越重,责任也越来越大。 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是其颁布实施十七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最新经验总结,是国家和社会尊重、关心和爱护残疾人的生动体现。它的实施必将开创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新局面,书写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大家表示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共谋残疾人福祉,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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