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制订残疾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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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椒江残联 添加时间:2010-3-3

为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精神,近日,椒江区白云街道制订《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的通知》(椒云政[2009]49号),切实保障残疾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

 

该《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对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作了优惠规定,特别是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救助力度,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相关杂费,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残疾学生,在区残联扶助的基础上,再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等。政策还就改善残疾人生存条件、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如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实行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实施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安养工程和残疾人日间照料、居家安养工程,街道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相关奖励工作等。

 

该《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升该街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着力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椒江区残联:罗永飞 联系电话:0576-88817057